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师卫宁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政府决定:

师卫宁 任县政府督查专员、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何 杰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高峰 任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胜卫 任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廉晓龙 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蒋文涛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周龙安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安建兴 县楼观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 杰 县引汉济渭(黑河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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