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灞河新区各部门:

为维护法治统一,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对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集中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函》(市司函〔2021〕26号),按照区政府要求,现就专项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原则

对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致、不接、不配套的内容进行清理。

三、任务分工

1.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由牵头起草的部门负责,提出具体清理意见。

2.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灞河新区各有关部门制发的规范文件,由部门、直属机构负责清理。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由现职能部门负责清理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对政府规范性文件中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ー致、不衔接、不配套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特别是超越权限设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上位法在处罚的行为、处罚的种类、处罚的幅度等规定不一致的内容。对需要修改的,要提出具体条款的修改意见和修改工作计划;对需要废止的,要提出废止工作计划

2.请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灞河新区各部门将清理情况填写至附件,并形成清理报告,于2021年4月13日前报送区司法局。如无清理事项内容的,也需按时书面回复情况。

3.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灞河新区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相关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全面准确无疏漏。

联系人:赵一文   电话83530811   传真:83510532

附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意见表

西安市灞桥区司法局

2021年4月6日


附件:

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意见表

                                       填报单位:

规范性文件名称

具体修改意见

修改或废止计划

负责单位

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规范性文件》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条第…款”规定,对“第…条第…款”,建议修改为“……”(或删除“第…条第…款”)

    拟于X年X月前提出修订(修正或废止)《……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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