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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决定:
石 桥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 羽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范兴建同志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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