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陕西科技大学北侧规划路建设工程的通告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陕西科技大学北侧规划路建设工程的通告

未政告字〔2021〕3号

为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实施陕西科技大学北侧规划路建设工程。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陕西科技大学北侧规划路建设工程范围:该段道路分为A、B两段,呈“L”型。其中,A段西起显庆路,东至柳郑路;B段由陕科大北侧规划路东口向北至高铁桥下;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及测量成果表为准。

二、陕西科技大学北侧规划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由未央湖街道办事处负责,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在陕科大北侧规划路建设工程规划红线控制范围内圈地、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不得突击栽植果树、苗木,不得挖沙取土、倾倒垃圾及实施其他有碍工程建设的行为。

四、本通告发布后进行的建设及突击栽植的果树、苗木一律不予补偿。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陕西科技大学北侧规划路建设工程规划红线控制范围内,市场监管部门暂停核发营业执照,公安、资源规划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户口、房产、建设等方面的手续。

六、陕西科技大学北侧规划路建设工程规划红线控制范围内,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建(构)筑物均属违法建设,不予补偿。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须无条件自行组织拆除,并在规定时限内拆除完毕。

七、陕西科技大学北侧规划路建设工程规划红线控制范围内的单位、组织和个人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城市建设。相关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征地拆迁动员及组织实施工作。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妨碍陕西科技大学北侧规划路建设工程的实施,对阻碍工程实施及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陕西科技大学北侧规划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接受群众、社会的监督,如发现违法事实,请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举报电话:029-86263303(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图解: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陕西科技大学北侧规划路建设工程的通告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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