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5月1日起施行老人住院独生子女每年可休20天带薪护理假

为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新制定的《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子女可享受带薪护理假,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条例规定政府应当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构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并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建设用地。政府应当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并且规定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居住区应当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服务设施。条例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场所设备要求、运营方式和服务方式等方面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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