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健康高陵建设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统筹推进健康高陵建设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健康高陵”建设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高陵”建设工作委员会成员

主  任:解宁元    区长

副主任:王小玲    副区长

成  员:李  康    区政府办主任

邢刚辉    副处级领导干部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公安高陵分局分管领导;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团区委、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区投资合作局、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扶贫办、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国土高陵分局、规划高陵分局、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及各街办主要领导。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刘林兼任。

二、“健康高陵”建设工作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健康高陵”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健康高陵”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组织领导全区推进“健康高陵”建设工作。

一是审定编制全区“健康高陵”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二是统筹协调“健康高陵”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建立上下沟通协调机制。

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方案制定、分类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评选和日常协调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工作负责人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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