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雁政办发〔2021〕21 号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雁塔区全面推行涉企经营 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主要背景
2021年6月3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17号)(以下简称省级方案),从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等3个方面对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结果有考核。”2021年8月7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21〕10 号)(以下简称市级方案),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9月2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40号),从“建立清单管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监管、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强化风险隐患防范、加强信息共享、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培训、加强督促检查”等9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落实举措、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2021年9月26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印发《西安市雁塔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区范围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为贯彻落实省级方案和市级方案要求,结合雁塔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雁塔区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主要依据省级方案和市级方案中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从“建立清单管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监管、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强化风险隐患防范、加强信息共享、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培训、加强督促检查”等9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落实举措、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17号)中“省审改办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建立陕西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省市县三级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实际等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要求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40号)中“严格执行《省级方案》中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市级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由市审改办及时汇总报省审改办”,雁塔区严格执行《省级方案》和《市级方案》中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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