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雁塔、电子城街道办事处:
你办《关于成立雁园社区的请示》、《关于成立万熙社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市发〔2012〕16号),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和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市组发〔2015〕56号)文件要求,雁园社区居民户数(3537户),社区办公活动用房面积(620平方米);万熙社区居民户数(3193户),社区办公活动用房面积(906.27平方米)等均已具备成立社区的基本条件,同意成立大雁塔街道雁园社区,电子城街道万熙社区。
二、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严格依法按程序,民主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雁园社区、万熙社区居委会均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4人。同时,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社区民主协商议事会和居委会下属的各类工作委员会及专业服务组织机构。
三、指导、支持、帮助社区实现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协助区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开展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等重要职能;整合社区资源,完善设施配套,大力开展居民公共服务、便民利民商业服务、社会福利服务;组织、带领社区居民和成员单位,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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