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政发〔2022〕28号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长延堡街道昌明西路社区等五个社区的批复

长延堡街道办事处:

你办《关于成立昌明西路社区等五个社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市发〔2012〕16号),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和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市组发〔2015〕56号)文件要求,昌明西路社区居民户数(3064户),社区办公活动用房面积(666平方米);农林巷社区居民户数(2829户),社区办公活动用房面积(600平方米);华城万象社区居民户数(2236户),社区办公活动用房面积(800平方米);军警路社区居民户数(2000户),社区办公活动用房面积(870平方米);新时代社区居民户数(3674户),社区办公活动用房面积(600平方米)等均已具备成立社区的基本条件,同意成立长延堡街道昌明西路社区、农林巷社区、华城万象社区、军警路社区和新时代社区。

二、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严格依法按程序,民主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以上五个社区居委会均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4人。同时,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社区民主协商议事会和居委会下属的各类工作委员会及专业服务组织机构。

三、指导、支持、帮助社区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强化社区服务功能,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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