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1号)精神,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陕办发〔2020〕28号)要求,鉴于部分领导工作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一、人员组成
主 任:上官拥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主 任:任向锋 区政府办主任
郭 茜 区教育局局长
专职副主任:冯秦岭 区政府教育总督学
成 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团区委、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交通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资源规划莲湖分局、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公安莲湖分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
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承担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二、主要职责
(一)统筹规划和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二)协调区级有关部门落实教育职责。
(三)审议区教育督导发展规划和教育督导改革等重大事项。
(四)协调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聘任区督学。
(六)对全区高中阶段教育、义务阶段教育以及学前教育进行督导评估。
(七)发布区政府教育督导报告和教育质量监测报告。
(八)完成区政府以及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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