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通发﹝2020﹞59号)和《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陕司通﹝2020﹞149号),切实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推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区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临潼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高少军 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主任:王向阳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永谋 区法院副院长
吴 强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云峰 公安分局副局长
杜盈盈 区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和海花 区委编办督查专员
张生虎 区教育局副局长
常文婷 区民政局副局长
丁 辉 区财政局副局长
齐晓利 区人社局副局长
郭宏欣 区卫健局副局长
付 明 区总工会副主席
张 佩 团区委总辅导员
杜永利 区妇联副主席
二、工作职责
区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研究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动员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统筹协调其他有关事项。
三、其他事项
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具体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杜盈盈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吴亚娟兼任。委员会成员调整时,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批准,不再另行发文。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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