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7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4项行政许可事项。现将我区负责落实取消的2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予以印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工作,对公布取消的事项,自国务院《决定》发布之日起坚决停止审批,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实施,抓紧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和监管真空。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碑林区落实市政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附件:碑林区落实市政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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