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01
Q
《通知》涉及住房交易政策有哪些?
A
为遏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在加强住房交易管理方面,《通知》规定:
02
Q
我在2021年3月30日之前已落户西安但落户时间不满一年,前期社保(或个税)已缴纳满一年,是否还有购房资格?
A
本次新政涉及限购政策调整方面,主要针对政策发布之后(3月31日及以后)的“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即:3月31日及以后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房时应按照“须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
03
Q
我看中了一套《不动产权证书》已满2年,但不满5年的二手住房,考虑近期购买,该房屋是否受到限售延长到5年的影响?
A
本次新政涉及限售政策调整方面,主要针对政策发布之后(3月31日及以后)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即:3月31日及以后办理网签备案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再次上市交易时,应按照“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5年的方可上市交易”执行。
04
Q
非本市户籍家庭连续缴纳5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还可以购房吗?
A
《通知》中的限购政策调整未涉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仍按照2019年6月20日我市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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