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西安市阎良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区级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财发〔2018128号)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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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阎良区财政局

                              2018年12月27日

 

 

 

 

 

 

 

 

 

 

 

 

 

 

 

 

 

西安市财政局文件

 

市财发〔2018〕128号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贯彻执行《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

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西咸新区财政局,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陕财办〔2018〕2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贯彻执行《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政府采购目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二、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要求

采购人应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的规定,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特殊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须经财政部门审核并下达政府采购预算后方可执行,无采购预算的属于违规采购。

三、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和合同的备案

采购人应根据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实施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市本级预算单位通过“西安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向市财政局办理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的备案。未履行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备案而擅自开展采购活动的,以及未按照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确定的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均属违规采购。采购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四、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

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采购人应当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确定采购组织形式。采购人不得将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分散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分散采购项目也必须编报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并进行合同备案。

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

采购人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选择项目适用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可以选择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同级财政部门的批准。采购人采购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项目,经国家保密机构认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后,可自行组织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属于进口机电产品采购项目的,按照国际招标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限额标准的执行规定

一是市本级、各区(开发区)采购限额标准(含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自行采购限额标准)执行设区市级采购限额标准;各县采购限额标准执行县级采购限额标准。

二是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不需办理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备案和合同备案。即: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预算不足5万元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工程类项目采购预算不足10万元的。

三是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和工程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  

六、有关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规定

协议供货管理的货物指:公务车辆、办公家具、空调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投影机、照相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一体机、服务器、小型机、交换机、硬件防火墙、UPS、硒鼓、墨盒、碳粉。

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投影机实行网上电子竞价。

定点采购管理的服务指:公务车辆保险、公务车辆维修、会议酒店、印刷、物业、保洁、安保、会计师事物所服务、PPP咨询(研究)服务机构。

协议供货限额标准为50万元(不含)以下;定点采购限额标准为150万元(不含)以下;电子竞价限额标准为150万元(不含)以下;物业、保洁、安保等单项不可拆分的定点采购服务项目不设限额标准。

协议供货物、定点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不足5万元的不需办理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备案和合同备案。

七、切实履行采购人的主体责任。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实施责任主体,要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利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采购人应当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明确政府采购与财务、资产、使用等业务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需求、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各负其责。

采购人应当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相关业务多人参与等原则,强化岗位的权责对应,合理确定岗位职责。

采购人应当明确不同级别的决策权限和责任归属,按照分级授权的决策模式,建立与组织机构、采购业务相适应的内部授权管理体系,促进科学管理。

八、全市2019年统一执行《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各区县和开发区不得再自行确定。执行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

    

附件: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西安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

陕西省2019年度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序号

品目名称

品目编码

  

A

货物类

 

 

1

计算机

A020101

包括服务器、台式、便携式计算机、掌上电脑、平板式微型计算机,不包括图形工作站和移动工作站。

2

计算机网络设备

A020102

包括交换机、路由器。

3

信息安全设备

A020103

 

4

存储设备

A020105

 

5

打印设备

A02010601

 

6

扫描仪

A0201060901

 

7

计算机软件

A020108

可从市场直接购买而不需专门定制开发的商业软件,不包括定制软件和对购买的标准软件再进行第二次开发的软件。

8

复印机

A020201

 

9

投影仪、投影幕

A020202

 

10

多功能一体机

A020204

 

11

数字照相机

A0202050101

 

12

通用照相机

A0202050102

 

13

文印设备

A020210

包括速印机、胶印机、数码印刷机、装订机等。

14

碎纸机

A02021101

 

15

图书密集架

A02040101

 

16

乘用车(轿车)

A020305

 

17

客车

A020306

 

18

不间断电源(UPS)

A02061504

 

19

空气调节电器

A0206180203 

 指办公用空调,不含多联式空调机组。

20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A020808

 

21

传真机

A02081001

 

22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A02091001

 

23

通用摄像机

A02091102

指普通摄像机,包括摄像机附件设备。

24

视频监控设备

A02091107

包括监控摄像机、报警传感器、数字硬盘录像机、视频分割器、监控电视墙(拼接显示器)、监视器、门禁系统等。

25

家具用具

A06

包括办公家具、学生桌椅、床柜等,不包括厨卫用具。

26

普通服装、制服

A07030101

包括公务制式服装、鞋、帽等。

27

床上装具

A070302

 

28

图书、教材及教辅材料

A0501

不包括科研、馆藏图书、年鉴、期刊等。

29

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

A0901

 

30

硒鼓、粉盒

A0902

 

B

工程类

 

 

1

公开招标数额下的办公用装修、修缮工程

B0801

仅指行政办公用房

C

服务类

 

 

1

计算机设备维修保养

C0501

 

2

车辆维修保养

C0503

 

3

会议服务

C0601

 

4

展览服务

C0602

 

5

法律服务

C0801

 

6

会计服务

C0802

 

7

审计服务

C0803

 

8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C0805

 

9

办公印刷

C081401

 

10

物业管理服务

C1204

 

11

安全服务

C0810

指保安服务

12

机动车辆保险

C15040201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也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序号

品目名称

品目编码

  

A

货物类

 

 

1

专用车辆

A020307

指事先在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的监测、消防、执法执勤、医疗、电视转播和环卫车、校车、运钞车、垃圾车、工程车等专用车辆。

2

图书档案设备

A0204

 

3

锅炉

A020504

 

4

电梯

A02051228

与建设工程配套的电梯除外。

5

机械设备

A0205

包括多联式、一拖多式空调机组

6

电气设备

A0206

 

7

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

A0207

 

8

通信设备

A0208

不包括普通电话机。

9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A0209

不包括集中采购项目中的普通电视机、通用摄像机、视频监控设备。

10

仪器仪表

A0210

 

11

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

A0211

 

12

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A0212

 

13

探矿、采矿、选矿和造块设备

A0301

 

14

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设备

A0302

 

15

石油化工专业设备

A0303

 

16

工程机械

A0309

 

17

农业和林业机械

A0310

 

18

木材采集和加工设备

A0311

 

19

食品加工专用设备

A0312

 

20

粮油作物和饲料加工设备

A0315

 

21

纺织设备

A0316

 

22

造纸和印刷机械

A0318

 

23

化学药品和中药专用设备

A0319

 

24

医疗设备

A0320

 

25

电工、电子专用生产设备

A0321

 

26

安全生产设备

A0322

 

27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A0324

 

28

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A0325

 

29

水工机械

A0326

 

30

殡葬设备及用品

A0329

 

31

水上交通运输设备

A0331

 

32

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

A0332

 

33

专用仪器仪表

A0334

 

34

文艺设备

A0335

 

35

体育设备

A0336

 

36

娱乐设备

A0337

 

37

陈列品

A0402

 

38

图书

A0501

用于科研、馆藏的图书及百科、年鉴等图书以及邮局订阅的报刊、杂志除外。

39

厨卫用具

A0608

 

40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

A1701

 

41

生物化学制品

A1107

 

42

医用材料

A1108

 

43

储备物资

A9999

包括救灾物资、防汛物资、抗旱物资、农用物资、扶贫物资等。

B

工程类

 

采购预算在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装修、拆除、修缮工程、水暖管网维修更新、绿化、美化及维护、消防、灌溉排水、污水处理等其他工程。

1

建筑物施工

B01

 

2

构筑物施工

B02

 

3

建筑安装工程

B06

 

4

装修工程

B07

 

5

修缮工程

B08

 

C

服务类

 

 

1

信息技术服务

C02

包括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测试评估认证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运营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2

电信服务

C0301

 

3

专用设备租赁

C04

指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的租赁服务。

4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C0505

 

5

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C0507

 

6

展览服务

C0602

 

7

商务服务

C08

包括法律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广告服务、职业中介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等。

8

专业技术服务

C09

 

9

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C10

包括设计前咨询、工程勘探、工程设计、装修设计、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政策咨询服务等。

10

房屋租赁服务

C1202

 

11

银行代理服务

C150101

 

12

保险服务

C1504

不包括机动车保险服务

13

仓储服务

C1709

 

14

文化艺术服务

C2003

包括文艺下乡、文艺演出等。

15

公共服务

C9999

执行有关部门发布的购买服务目录及规定。

 

注:本目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制定,目录各品目项中的具体内容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对应内容解释确定。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省级:采购预算金额达到200万元(含)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50万元(含)的;县(市)级: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含)的。

(二)工程类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各设区市辖区执行设区市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三、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指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

(一)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省级: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县(市)级: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二)工程类项目。省级: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县(市)级: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

各设区市辖区执行设区市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四、自行采购限额标准

(一)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省级: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 50万元(含)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 30万元(含)的;县(市)级: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元(含)— 10万元(含)的。

(二)工程类项目。省级: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 50万元(含)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 30万元(含)的;县(市)级: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 20万元(含)的。

各设区市辖区执行设区市级自行采购限额标准。

 

                                                                                       西安市阎良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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