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政办函〔2021〕41号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阎良区2021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阎良区2021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阎良区2021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西安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阎良区2021年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方案》,2021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和有效管控的行政村比例分别达到70%和30%。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思路,确保年度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组织领导
成立阎良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督促落实。
组 长:权利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舒元华 副区长
黄晓民 副区长
成 员: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资源规划分局、区城投集团及各街办、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按照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目标任务,并结合我区实际,由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各街办及经济开发区组织实施,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4个行政村有效治理任务和21个行政村有效管控任务;8月底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项目(含PPP项目和市级示范项目)全面正常运行,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2021年11月30日前,各相关街办完成各自辖区未有效治理行政村工程建设手续办理,确保2022年治理任务如期开工。
(一)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
按照梯次推进、有序治理的原则,科学选取治理模式和工艺,加快推进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2021年组织实施4个行政村治理任务,具体为振兴街办新来村、新兴街办邰家村以及关山街办东兴村、光明村。由振兴街办、新兴街办、关山街办分别组织新来村、邰家村、光明村治理任务,由关山街道办牵头、经济开发区具体负责,启动实施东兴村污水治理项目(其中经济开发区结合关山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任务,负责实施东兴村主管网建设任务;关山街办负责东兴村支管网建设任务,并做好群众生活污水入户纳管收集工作)。4个行政村有效治理任务于11月30日前全面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关山街办、振兴街办、新兴街办,经济开发区
(二)做好污水有效管控工作
落实21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任务,加强宣传引导,倡导节约用水和灰水资源化利用,减少污水排放,同时将有效管控措施纳入村民文明公约,确保污水不乱排乱放,不形成径流,无群众投诉。
责任单位:各街办
(三)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工程
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工程(含PPP项目和市级示范项目)建设投运工作,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公共收水管网以及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建设进度。8月底前全面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建设并达到稳定运行条件,确保尾水达标排放。加快推进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项目污水入户纳管收集工作,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达到收水率要求。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各街办
(四)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结合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际,建立街办、村组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巡查制度,街办每月、村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巡查,及时发现、解决污水乱排乱流问题,巡查监督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各街办
(五)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长效机制,2021年8月30日前出台《西安市阎良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组织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行管理工作,通过加强行业规范,确保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尾水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六)加强污水设施执法监督
将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纳入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对污水直排、乱排、超标排放及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七)做好配套资金与项目服务保障支持
1.按照《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申报入库指南》及西安市项目申报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各街办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上级奖补资金。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各街办
2.策划包装项目,争取上级资金,统筹安排本级资金,保障项目推进。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城投集团,各街办
3.由区财政局牵头并区城投集团统筹安排,制定新来村、邰家村、光明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保障方案。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城投集团
4.做好项目服务保障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资源规划分局
(八)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规范排放现地宣传活动,培养村民良好的用水习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宣传,引导群众做好生活污水原位消纳、循坏利用,从源头上减少污水排放。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各街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环节,也是市委十项重点工作中“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加强协作,合力做好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边查边治。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和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积极主动、不等不靠,提前着手整治,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
(三)加强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宣传,争取群众支持,营造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围。
附件:阎良区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任务分工
序号 | 有效治理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资金保障 |
1 | 东兴村 | 关山街办 经济开发区 | 2021年11月30日前 | 由区财政局牵头并区城投集团统筹安排,制定新来村、邰家村、光明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保障方案,保障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顺利推进。 |
2 | 光明村 | 关山街办 | 2021年11月30日前 | |
4 | 新来村 | 振兴街办 | 2021年11月30日前 | |
5 | 邰家村 | 新兴街办 | 2021年11月30日前 |
附件
阎良区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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