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阎良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阎良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司发通〔202059)和《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陕司通〔2020149),切实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阎良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任:唐  雄   副区长

副主任:王卫华   区司法局局长

孙建章   区政府办副主任、大运办主任、基地协作办主任

裴俊峰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丁振虎   区法院副院长

张新合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朝勋   公安分局副局长

 员:姚  强   区委编办督查专员


王天骊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刘军超   区民政局副局长

 佩   区司法局副局长

冯永利   区财政局副局长

 荣   区人社局副局长

        赵爱军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虹   区总工会党组成员

卢宗璟   团区委副书记、区少先队总辅导员

 涓   区妇联四级调研员

二、工作职责

区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研究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动员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统筹协调其他有关事项。

三、其他事项

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具体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局长王卫华兼任,副主任由区司法局副局长陈佩兼任。委员会成员调整时,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批准,不再另行发文。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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