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阎良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司发通〔2020〕59号)和《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陕司通〔2020〕149号),切实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阎良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唐 雄 副区长
副主任:王卫华 区司法局局长
孙建章 区政府办副主任、大运办主任、基地协作办主任
裴俊峰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丁振虎 区法院副院长
张新合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朝勋 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姚 强 区委编办督查专员
王天骊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刘军超 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 佩 区司法局副局长
冯永利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 荣 区人社局副局长
赵爱军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苏 虹 区总工会党组成员
卢宗璟 团区委副书记、区少先队总辅导员
宋 涓 区妇联四级调研员
二、工作职责
区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研究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动员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统筹协调其他有关事项。
三、其他事项
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具体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局长王卫华兼任,副主任由区司法局副局长陈佩兼任。委员会成员调整时,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批准,不再另行发文。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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