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发〔2020〕102号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正式印发《关于2019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情况的通报》,向我省正式反馈了考核巡查意见和问题清单。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省安委会发〔2020〕23号)精神,市安委办在前期按照省安委办要求落实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细化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前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工和以下要求进一步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把国务院安委会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头等大事,要按照赵一德省长指出“点对点反馈问题不解决,这属于政治问题;举一反三做得不好,是责任心和工作水平问题”的要求,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强组织调度、协调督办,按照整改方案逐项对标对表,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顽固性问题、综合性短板,各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各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认领任务,协力合作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

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对已经完成整改的,要组织“回头看”,严格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复查和评估,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对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动态管理、紧盯不放,确保按标准、按时限完成。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跟进,确保整改质量。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必须说明情况、列出计划、明确完成期限,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进实施。

三、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把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督查检查重点内容,通过明查暗访、跟踪督办等方式,深入掌握情况,全力督导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对弄虚作假、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或引发事故问题的,予以严肃问责。

请各区县(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每月20日前将整改进展情况报送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督查考核处)。

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董文坤 86517123电子邮箱: ajjzh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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