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我局《关于安全生产领域2022年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
关于安全生产领域2022年加强作风建设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十四届市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安全生产领域2022年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责任”,从2022年4月至12月,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安全检查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一查了之”,安全执法不精准、宽松软、“一罚了之”问题,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提供有力作风保障。
二、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安全检查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一查了之”方面。重点整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细致,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安全检查以“查过了、查到了”为原则,敷衍应付,“一查了之”,查而不改、查而不究;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甚至遇到问题绕着走,不敢动真碰硬,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督促整改不力;安全检查跑面多、蹲点少,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解剖麻雀不够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重点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紧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消防等安全生产各重点行业领域,认真纠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突出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明确整改监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台账、倒排工期,坚决予以彻底整改纠正。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
配合单位:相关行业部门负责处室
2.按照分级监管和年度执法计划要求,对照重点检查清单深入排查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管理、外部防护距离、危险场所等内容,强化特殊作业和“反三违”整治,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严格隐患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和依法处置,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牵头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配合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3.加大对金属冶炼、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工贸企业监管检查力度,重点针对“钢八条”、“铝七条”、“粉六条”、“有限空间4条”开展清单式排查检查。针对轻工企业的蔬菜腌制池、纸浆池、存浆池以及污水收集池等进行检查,全面掌握我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情况,彻底整治事故隐患。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处
配合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4.铁腕纠治挂牌督办重大风险隐患,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单位敢于动真碰硬,认真落实重大隐患问题挂牌督办督促整改要求,严格核查人员力量、资金投入、安全措施、技术手段等根本问题,杜绝“表面式整改、敷衍式整改、资料式整改”等形式主义问题。对整改落实不力、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运用行政处罚、停产停业整顿、提请政府关闭等必要措施。
牵头单位:督查考核处
配合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5.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水平,开展教育培训,提升查找问题的能力,解决安全检查能力水平不足,专业素质不高的现象。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处
配合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6.坚决杜绝 “指定地点、指定企业”式安全生产检查,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克服安全检查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敷衍应付现象。针对各类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分析报告,剖析检查出的问题原因和整改思路。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配合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救灾保障和规划财务处。
(二)安全执法不精准、宽松软、“一罚了之”方面。重点整治安全监管执法不到位、执法宽松软、执法不精准、执法不闭环,只检查不处罚或以隐患整改代替处罚;执法程序和方式简单粗暴,发现问题“一罚了之”,以罚代管;执法服务不到位,“三位一体”执法模式落实不够好,后续普法教育跟不上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重点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认真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执法计划完成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配合单位: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规划财务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2.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执法行动,严肃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不到位、未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配合单位: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救灾保障和规划财务处
3.持续完善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措施,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措施落实较好的企业推行“执法+服务”工作模式,对事故发生企业和存在重大隐患风险企业每年不少于1次精准执法,做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开展不少于4轮次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对事故发生企业和被行政处罚企业专题普法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配合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救灾保障和规划财务处、新闻宣传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4.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典型案例报送工作力度,制定我市行刑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定期组织联席会议沟通会商,强化警示震慑效应,达到“执法一家、带动一片”的效果。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配合单位:政策法规处
5.制定行政执法量化评价标准和案卷评查细则,将执法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强化月统计、季分析、半年通报工作模式,定期开展执法情况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估,对安全生产执法排名靠后的,采取警示约谈,并运用帮扶式执法模式,一对一提升执法水平。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配合单位:政策法规处
6.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方式,持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主动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执法手段,实现执法流程全过程管理,破解执法“宽、松、软”等问题。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配合单位:政策法规处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制定整治方案,围绕整治内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挂帅,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于5月7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系人(见附件1)和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至两个工作专班,两个工作专班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应急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至10月)。各单位要把整治内容和重点整治措施作为工作硬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帐销号。对一般性问题要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责任到人,以实际行动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市应急管理局在门户网站开通举报窗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86517233、86517220),专门受理群众反映强烈安全生产问题。各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也要设立专门投诉电话,受理本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安全生产问题。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各单位在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要同步查找队伍建设、机制体制、重点工作、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专项整治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起来,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做到问题整治与工作成效“两手抓、两提升”,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整治不到位的,要严肃批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把专项整治工作当作今年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当作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坚决贯彻落实“两个至上”总要求和中央、省委、省纪委的工作安排部署及要求,切实把安全生产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好、整治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姚涌为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段胜利、方博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牵头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由党委委员、副局长方博牵头,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资料报送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专班,由党委委员、副局长段胜利牵头,安全检查“一查了之”工作专班设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安全执法“一罚了之”工作专班设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由各牵头和配合处室、单位要围绕整治内容,积极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开展工作。
(三)严格监督检查。要认真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线索台账,对群众反复投诉的单位要严肃查处。局机关纪委将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整治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问责。
五、情况报送
按照市纪委和省应急管理厅工作要求,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建立专项整治月报告制度,各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及局机关牵头处室要及时汇总统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5日前将阶段性整治情况及统计表报市两个工作专班,两个工作专班汇总后于18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1.安全检查“一查了之”工作专班(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联系人:李轩,联系电话:86517186 13891899176
2.安全执法“一罚了之”工作专班(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联系人:李梅,联系电话:86517220 13892880894
3.机关党委联系人:李金和,联系电话:86517233 13072913987邮箱:34071985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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