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健康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高新区文旅健康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市卫函〔2019〕241号)要求,按照陕西省卫生计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的随机抽取结果,我委分别于2019年8月29日和9月4日组织相关人员对西安市第八医院、兵器工业五二一医院、西安高新医院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双随机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检查组按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三家医院的传染病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三家医院传染病防治工作相对规范,能够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各医院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规范开展本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均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公示有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有接种前告知和询问有关情况的记录;各医疗机构建立有消毒管理组织和制度,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工作,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医疗废物能做到分类收集,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较规范,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符合要求;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有相应的备案资料,建立相应的生物安全管理档案,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并考核。
二、存在的问题
西安市第八医院血液透析中心未按照《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规范开展新入患者的传染病筛查工作,使用卫生湿巾对乙肝、丙肝区域透析机表面进行消毒;内镜室用于治疗的胃镜高水平消毒后使用,内镜的使用情况和清洗消毒记录情况不符。西安兵器工业五二一医院未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开展粪大肠菌群数监测采样工作。西安高新医院血液透析中心未对血迹污染的床单未及时清洁消毒,未按照《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规范开展新入患者的传染病筛查工作;新生儿室病床的床间距不符合要求;消毒供应中心检查包装区可见带水的湿化瓶。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医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传染病防治的相关工作,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以问题为导向,加大监管工作力度,促进各级医疗机构规范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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