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9〕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出版社: 《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3月13日国家统计局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 2019年3月20日详见附件相关附件:西安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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