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创业导师管理制度(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试行促进大学生在西安就业创业的意见》(市字办〔2020〕5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双创服务体系,规范创业导师队伍,市人社局制定了《西安市创业导师管理制度(试行)》。

二、制定的依据

1.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试行促进大学生在西安就业创业的意见》(市字办〔2020〕55号)

2.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

3.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1〕143号)

三、聘任西安市创业导师的流程是什么?

西安市创业导师选聘按照个人申请、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颁发聘书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参选对象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xahrss.gov.cn),下载填写《西安创业导师推荐(报名)表》,结合聘用条件和职责,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初审推荐。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填写推荐意见,报送至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所在单位为市属及以下企事业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报至所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盖章,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统一汇总报至市人社局就业中心;所在单位为部、省属企事业单位的,由单位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后直接报至市人社局就业中心。

(三)专家评审。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团,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确定初步选聘对象。

(四)结果公示。市人社局对拟选聘的西安市创业导师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签订聘书,聘期2年。

四、西安市创业导师参加创业项目、活动可以获得哪些补贴?

(一)创业导师每指导一个在校大学生的创业项目(指导次数不少于三次),可享受1000元的指导补贴。

(二)经创业导师指导的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在西安市创办企业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导师可享受5000元一次性绩效奖励。

(三)创业导师参加由人社部门组织的就业创业主题宣讲、咨询、赛事评审等专项服务活动,可按相关财务标准享受补贴(同一天参加多次活动的按一次给予补贴)。

五、解读单位、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

解读人:马 熠,联系电话:8228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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