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处室、事业单位: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市法办发〔2020〕10号)要求,现就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各处室、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学习宣传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要扎实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为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准确把握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要内容
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民法典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及附则,共7编1260条,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学习宣传民法典,要聚焦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注重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点活动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处室、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充分发挥优势,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一)开展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处室、单位全体人员参加各项民法典学习培训活动,认真做好个人自学,积极参与有关学法用法考试。(责任单位:各处室、事业单位)
(二)开展专题培训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进行辅导讲座等形式,推动和深化全市人社系统民法典学习。(责任单位:行审规法处)
(三)开展“民法典宣传六进”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和“谁管理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度结合,通过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引导群众认识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意识和遇事找法习惯。(责任单位:各承担普法责任制任务的处室、事业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符合本处室、单位实际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方案;要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推动年度法治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明确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
(二)提高宣传实效。民法典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力戒形式主义。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注重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强化网络宣传。要突出宣传实效,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
(三)做好经验总结。各处室、事业单位在民法典学习宣传中的工作动态、资料图片、经验做法及先进典型,请及时报送局行审规法处。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将作为“七五”普法和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内容。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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