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启用“西安2000坐标系”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经自然资源部批准、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用“西安2000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简称“西安2000坐标系”)。现公告如下:
一、“西安2000坐标系”是经自然资源部批准的西安市唯一合法的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西安2000坐标系”严格采用CGCS2000椭球的基本参数,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投影高为抵偿高程面,由两个投影带组成,其中第一投影带覆盖区域为107°54′~108°31′,第二投影带覆盖区域为108°27′~109°20′,两个投影带存在4′重叠带。
二﹑2021的6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地理信息及其相关活动,应当使用“西安2000坐标系”。“西安2000坐标系”与现行坐标系衔接的过渡期为1年半。过渡期内,现有各类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地理信息系统,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过渡到“西安2000坐标系”,202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我市原有的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国家对使用坐标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用“西安2000坐标系”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为各部门现有测绘成果转换提供工作指导﹑技术支持和服务。
特此公告。
附件:1.“西安2000坐标系”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2.“西安2000坐标系”使用申请表
3.“西安2000坐标系”使用保密协议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31日
“西安2000坐标系”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一、为统一我市坐标基准,规范“西安2000坐标系”的使用和管理,推动我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西安2000坐标系”的立项、申报、信息发布、使用监管及建设经费申请等工作。西安市勘察测绘院负责“西安2000坐标系”的建设、管理、日常维护及技术保障等工作。
三、凡在西安市从事测绘地理信息及相关活动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均可申请使用“西安2000坐标系”。申请使用“西安2000坐标系”的测绘资质单位,可免费接入西安CORS获取实时RTK服务;若从事高精度测量任务,可与西安市勘察测绘院CORS中心技术人员联系。
四、申请使用“西安2000坐标系”的测绘资质单位应如实填写《“西安2000坐标系”使用申请表》(附件2),经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地理信息局审核同意并备案登记,签订《“西安2000坐标系”使用保密协议》(附件3)后,由西安市勘察测绘院提供“西安2000坐标系”技术服务。测绘资质单位在应用“西安2000坐标系”技术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凡在使用中出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西安市勘察测绘院CORS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五、本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2
“西安2000坐标系”使用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 (盖章) | |||||
联 系 人 |
| 手机 |
| 邮箱 |
| |
单位地址 |
| 电话 |
| |||
测绘项目 委托单位 |
| 测绘实施单位 测绘资质证书编号 |
| |||
测绘实施单位 业务范围 |
| 测绘项目 合同编号 |
| |||
测绘作业时间 |
| 测区范围 |
| |||
测绘精度 |
| 仪器数量 |
| |||
仪器型号 |
| 主机软件版本 |
| |||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郑重承诺,本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上填报内容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名) | ||||||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地理信息局审查意见 |
(盖章) | |||||
此表一式三份: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资质单位、西安市勘察测绘院各留存一份。
备注:测绘资质单位成功申请使用“西安2000坐标系”后,从上表中“测绘作业时间”开始起算,半年内均可正常使用“西安2000坐标系”,无需再次提出申请。
附件3
“西安2000坐标系”使用保密协议
甲方: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地理信息局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乙方申请,经甲方审核,甲方同意乙方使用“西安2000坐标系”,依据国家、省、市保密法律法规、测绘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现双方签订保密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提供的“西安2000坐标系”仅限于乙方申请许可的用途。甲方向乙方提供“西安2000坐标系”时,同时提供“西安2000坐标系”相应的技术服务和使用说明。
(二)甲方在乙方所提交基础数据的基础上为乙方提供“西安2000坐标”转换服务,因乙方提交基础数据本身的瑕疵而对乙方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因乙方未按规程操作导致的成果数据错误而给乙方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仅限于在本单位(本单位以乙方构成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为限)范围内使用“西安2000坐标系”,不得扩展到所属系统和上级、下级或者同级其他单位,乙方使用人员应当与乙方签订保密协议,且乙方应当对其人员的泄密行为负责,本条效力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二)乙方的使用范围以其申请表中填写的测绘实施单位业务范围为限。
(三)乙方对被许可使用的“西安2000坐标系”不拥有复制、传播、出版、翻译成外国语言等权利,不得使用“西安2000坐标系”开发和生产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乙方不得将原始的“西安2000坐标系”或者其衍生成果在互联网等媒体上登载、传播。
(四)乙方主体资格发生变化时,应向甲方重新提出使用申请,并需重新签订使用许可协议及保密协议。
三、保密要求
乙方必须根据“西安2000坐标系”的密级,按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发生失泄密事件。若乙方未按照相应密级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违约条款
(一)若乙方在使用“西安2000坐标系”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其使用权当即无条件终止。
(二)若乙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权利义务的任何行为,甲方有权及时收回其所提供的“西安2000坐标系”及相关资料,且乙方不得保留“西安2000坐标系”的任何拷贝或者使用基于“西安2000坐标系”开发的任何成果,并须赔偿因违反本保密协议相关条款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期待性利益、以及甲方因维权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法律责任
本协议所称违反的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五)《陕西省测绘条例》
(六)《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七)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出台的关于坐标基准的文件及规定。
六、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叁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作为保密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保密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联系地址应为可以送达的地址,一方变更联系地址的,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因一方提供地址错误或未及时向其另一方进行地址变更通知而引起送达不能或引起的退函视为送达。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以下无正文,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本协议签定地点:西安市勘测院)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