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0年,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和市小王涧国有生态林场等8个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我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各项政策,紧密围绕《西安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不断加大公益林建设力度,逐级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天然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森林质量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市天然林资源天保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促进全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有效开展,根据《西安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有关标准,市政府决定对目标管理考核中重点林区县得分第一名的鄠邑区、第二名的周至县,平原区县得分第一名的高陵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区县要认真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扎实工作,不断推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17日

市政办函〔2021〕14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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