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继续实行预约办理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医保经办服务工作,4月18日起,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经办窗口继续实行预约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预约类型

 

1、职工参保业务(参保单位信息查询、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变动业务);

 

2、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业务;

 

3、普通住院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受理业务(不包括生育住院医疗费)。

 

二、业务预约流程

 

1、关注“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手机办理”中点击“预约服务”;

 

2、选择“预约业务类型”及“预约时间段”;

 

3、填写“姓名”“手机号码”“单位名称”“单位编码”等信息,点击提交即可完成预约;

 

4、请您提前一天进行预约,并在预约时间段内办理,过时则本次预约作废。

 

三、办事须知

 

1、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办事群众扫码(一码通绿码)、测温、佩戴口罩后进入经办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22、进入大厅后,根据工作人员引导,严格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隔位就坐,不扎堆、不聚集,业务办理后请勿在大厅逗留。

 

 

温馨提示:根据疫情形势发展,我们将适时调整工作措施并通过“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提前告知,请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理解配合。

 

咨询服务热线:02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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