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依据安康市教体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安教体发〔2019〕73 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旬阳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旬阳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为综合防控全县儿童青少年近视,根据安康市教体局等七部门印发的《安康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9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实现全县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二、职责任务

(一)家庭

1.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家长要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了解近视的形成原因与危害,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尤其重视0—6岁孩子的视力保护与健康,及时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

2.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孩子在家时每天通过户外活动接触自然光的时间要超过60分钟,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3.控制带电子屏幕产品的使用。学龄前儿童应尽可能不使用电子产品,儿童青少年日常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至少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家长在陪伴孩子时应尽量不使用电子产品。

4.减轻课外学习负担。家长要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学习方式,不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5.避免不良用眼行为。教育引导孩子不在走路、吃饭、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宜不超过40分钟。

6.保障睡眠和营养。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平衡膳食,改变饮食习惯,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

7.改变“重治轻防”观念。改善家庭室内照明状况,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用眼卫生习惯。做好孩子在家庭时的用眼监督,随时关注孩子视力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避免不正确的矫治方法导致近视程度加重。

(二)学校

1.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科学布置家庭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量确保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阶段的书面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总量。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加强对家庭作业内容的设计和研究,提高作业内容质量,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严禁变学生作业为家长作业。

2.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特别是儿童青少年眼睛发育期(小学四年级前)尽量不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统一保管。学校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家庭作业原则上采用纸质完成。

3.加强视力健康管理。落实《关于推进健康学校示范建设的实施意见》(安教发〔2018〕103号),建立健全校长、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学生代表等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细化监管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学校管理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医务室(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

4.改善用眼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安装配备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学校教室照明卫生100%达标。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高度的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力争在2021年底前全部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努力推动中小学班额达到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 50人的省定标准。学生座位一至两周调换一次,每学期根据学生身高对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5.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的读写姿势。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等迹象时,要及时了解其视力情况。

6.强化户外体育锻炼。保证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时间,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有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禁以讲代练,挤占课外活动。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大纲标准,确保小学、初中体育课每周4课时,高中学校体育课每周3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中小学校要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

7.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依托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8.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小学要建立从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严格落实每学年1次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积极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每学期组织开展2次视力监测,及时向学生家长反馈检测结果,对于发现问题的学生要督促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治疗。学校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9.加强考试与招生管理。全面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10.倡导科学保育保教。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严禁“小学化”教学,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最大可能少用、不用电视、投影等设备。

(三)医疗卫生机构

1.完善视力档案。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从2021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依据检查情况建立、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将电子档案在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向学校转移。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2.规范诊断治疗。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要开展并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对于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还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及时采取治疗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危害。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治疗方案,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

3.加强健康教育。以公共卫生服务为抓手,发动儿童青少年和家长自主开展健康教育行动。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

(四)学生

1.树立健康意识。学生要主动学习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以便尽早接受眼科医疗机构的检查和治疗。

2.养成健康习惯。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按要求参加校内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自己喜爱的课外体育活动3次以上,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不熬夜、不挑食、少吃糖,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五)有关部门

县教体科技局:严格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要求,履行承担以下职责和任务。

1.统筹管理青少年儿童视力健康工作。会同卫健等部门,成立全县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各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

2.深化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及设施设备,加强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开好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促使学生积极主动投入锻炼,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及健康学校建设。

3.加强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要求建设学校卫生保健所和校医室(卫生保健室),协调有关部门,足额配置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及相关设施设备,每年定期开展校医和保健教师近视防治知识与技能专项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4.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认真做好学生年度健康体检和视力筛查管理工作,指导各校全面完成一年一度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及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做好基线数据调查,对学生个体和群体健康趋势进行科学研判和分析,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研究,不断提高学生视力健康管理能力和水平。

5.加强学生视力健康工作督查。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考试试卷、作业本、学校提供学习材料等达标情况,以及减轻学业负担、使用电子产品、大班额消除、课间操落实、视力监测、保育保教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监督学校加强学生视力健康条件达标建设和各项防控工作,全面促进学生视力健康。

6.构建学生视力健康社会环境。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校外场地设施,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

县卫健局:

1.加强视力健康档案数据管理。做好全县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的对接应用,做好数据收集管理,建立全县学生近视动态数据库,依据每年普查情况定期更新。会同教育部门核定我县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数据,掌握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近视情况。

2.加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加强镇卫生院及县级医院眼科医疗设备及服务能力建设,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县内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

3.加强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指导。组建全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库,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科学指导工作,开展学校防近视工作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

4.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强制标准。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强制性标准,会同教育、市场监督等部门严格规范儿童青少年的考试试卷、作业本、学校提供学习材料等的字体、纸张,以及学习用灯具等,使之有利于保护视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的采光和照明等指标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县财政局:合理安排资金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县人社局:会同县教体科技局、县卫健局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完善我县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配装眼镜产品质量抽查和制配场所计量器具专项检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近视防控产品违法广告监管工作。

县文旅广电局: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县儿童少年的教材、教辅、考试试卷、作业本、报刊及其他印刷品、出版物等的质量。

县委宣传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各镇:负责协调督促教育、卫生、市场监管等驻镇单位积极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落实,负责督促家庭履行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及近视防控。

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关心、支持、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共同呵护好每个孩子的眼睛,让他们都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三、考核评价

做好儿童青年近视防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尽责能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着眼长远的战略定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回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镇、各部门要按职能分工负责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近视防控工作,加强统筹领导。县政府与各相关部门、各镇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县对部门、县对镇的绩效考核。严禁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学校。

(二)实行评价考核公示制度。按照国家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实施防近工作评议年度考核。从2021年起对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幼儿近视防控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并以镇为单位,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实行督导问责制度。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教育优先发展履职评价督导考核内容,作为对各部门、各镇教育履职督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镇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政策解读:http://www.xyx.gov.cn/Content-2264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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