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决定,任命:
李平全同志为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
刘 涛同志为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
卢升乾同志为紫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级);
王 军同志为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张贤军同志为紫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正科级);
胡培海同志为紫阳县统计局副局长(正科级);
刘大宏同志为紫阳县信访局副局长(正科级);
免去:
余勇军同志紫阳县洞河镇脱贫攻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陈 勇同志紫阳县向阳镇脱贫攻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柳永刚同志紫阳县毛坝镇脱贫攻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吕宗明同志紫阳县瓦庙镇脱贫攻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李海峰同志紫阳县城关镇脱贫攻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龙 平同志紫阳县汉王镇脱贫攻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钟 鹏同志紫阳县东木镇脱贫攻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喻朝锋同志紫阳县高滩镇脱贫攻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方元意同志紫阳县洄水镇脱贫攻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田 波同志紫阳县高桥镇脱贫攻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汪义贵同志紫阳县界岭镇脱贫攻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孟庆国同志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永国同志紫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张 鹏同志紫阳县公安局焕古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国金同志原任紫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行免去。
紫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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