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4.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通过省级认定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达标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年度3件以上)的企业和新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新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企业、新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以及新获得“富硒”或“无公害”产品认证的企业,按照县政府已有扶持政策执行;对由企业主持研究制定的产品标准、工艺标准获得技术监督部门认定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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