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恒口镇易地搬迁安置点自治单元的批复

           汉政函〔2020〕117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立恒口镇易地搬迁安置点自治单元的批复

 

恒口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报送搬迁社区自治单元划分及融入挂靠方案的请示》(政字〔2020〕14号)收悉,经2020年5月24日区政府常务会审定,现批复如下:

1.同意恒月花苑安置点设立恒口镇恒月花苑社区居委会,居委会职数设7

2.同意凤凰社区安置点设立恒口镇凤凰社区居委会,居委会职数设5职

3.同意恒大新天地安置点设立恒口镇恒大新天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委会职数设5职

4.同意滨水宜居安置点设立恒口镇滨水宜居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委会职数设5职

5.同意格林小镇安置点设立恒口镇格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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