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政函〔2020〕117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立恒口镇易地搬迁安置点自治单元的批复
恒口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报送搬迁社区自治单元划分及融入挂靠方案的请示》(恒政字〔2020〕14号)收悉,经2020年5月24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批复如下:
1.同意恒月花苑安置点设立恒口镇恒月花苑社区居委会,居委会职数设7职;
2.同意凤凰社区安置点设立恒口镇凤凰社区居委会,居委会职数设5职;
3.同意恒大新天地安置点设立恒口镇恒大新天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委会职数设5职;
4.同意滨水宜居安置点设立恒口镇滨水宜居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委会职数设5职;
5.同意格林小镇安置点设立恒口镇格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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