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招商主体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负责方
安康市汉滨区民政局。
三、项目名称
1.安康中心城区居家式养老运营合作项目;
2.汉滨区老年公寓运营管理项目。
四、项目概况
1.安康城区居家式养老运营合作项目
为有效解决安康中心城区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汉滨区拟采取引入社会资本,以现代信息和大数据为载体,搭建数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居家式养老”运营管理和服务新模式,使得老人无需离开自己 久居熟悉的家庭就能够享受到全员式、全方位、全周期、套餐订制式的医养服务等。
2.汉滨区老年公寓运营管理项目
该项目位于安康市高新区汪台村二组,在安康市健康养老产业规划区内,占地10亩,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设置床位300张,总投资3280万元,现已建成竣工。为充分利用好该项目现有固定资产等基础资源,汉滨区拟采取引入社会资本,直接参与投资运营管理汉滨区老年公寓项目。
五、运营管理条件
由于两个项目运营管理规模大、标准高、要求严,参与此两个项目运营合作管理者需为社区居家服务、健康养生养老、医养结合的综合型服务实体(医疗)机构,要具备经营老年公寓的资质资格、先进的实践管理经验、较雄厚的资金实力、专业的服务管理团队的法人企业。
该两个项目均实行社会投资方独立自主运营管理、自负盈亏,并自觉接受项目招商人(业主方)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招商企业应具体具备如下条件:
1.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2.企业必须具备5年以上社区居家养老、老年公寓、日照料中心实际运营经验和成功案例。
3.有直接参与且现正良好运营管理的社区居家养老机构。
4.具有10年以上医养产业相关多元业务运作和智慧养老平台运营管理的从业经验。
5.具有医养结合二级医院资质。
6.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重合同、守信用,依法依规经营。
7.具有一定承担商业投资风险、经营管理能力和医养产业规模化连锁经营实力。
8.具有“医、养、康、研、学、游、食”先进理念和丰富运管经验的立体式医养企业或实体机构优先考虑。
六、合作期限
上述两个项目合作期限均为贰拾年,期满后且合作成功、运营管理高效可与项目招商人(业主方)或者授权委托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重新商议续签合同。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项目招商人(业主方)的权利义务
1.派人协助运营方进行管理监督和服务。
2.协助运营合作管理方处理外围事宜,确保项目合作正常运行。
(二)项目运营方的权利义务
1.实地考察和磋商对接后,同意与项目招商人(业主方)合作。
2.经考察确定为运营方的同时,需交纳不少于1000万元的保证金,中标后主要用于运营方在运营前的设备采购、平台打造、美化、绿化、亮化和室内装修等投入。
3.每年交纳运营期间在劳资纠纷、违规违法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服务保证金50万元(该保证金在合作运营终止后,无息全额退还)。
4.运营方在运营过程中优先使用汉滨区当地劳动力。
5.运营方在经营过程中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税费,可享受国家有关项目资金及优惠政策扶持。
6.租赁承包费每年50万元。其中:前三年免收承包费,从第四年起第一个五年期年租金为50万元,以后每五年按不超过20%的标准上浮租金。
八、报名时间
1.报名期限10日,自2019年1月22日起至2019年2月3日止,每日9:00-11:30分、14:30-17:00时接受报名。
2.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书面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00万元资信证明、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项目经营运营管理方案,以及报名人认为应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或证书。
3.资料提供份数:提供经过校验原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资料两套。
4.两个项目须同时申请报名,不接受单个项目报名。
5.不接受联合投标。
6.申请人为其提供的各类资料、材料、证明文件等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九、中选方式及要求
1.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申请人的申报资料、经济实力和报名条件的优劣等,通过实地考察、民主测评、打分评议进行综合甄选,确定投资人。
2.确定投资人后,由区民政局负责发放中选通知书,告知投资人履约的事项。
3.投资人须在接到中选通知书10日内交纳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收保函),并与项目负责方汉滨区民政局签订合作协议。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签协议或未交纳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取消中选资格。
4.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截止报名当日18:00时自行废止。
5.报名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陵园路33号区民政局。
联系人:卜炜 电话:0915-3213657 13991555178
唐娜 电话:0915-3215962 1350915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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