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安康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量化评分标准表点击数:123发表时间:20年12月30日

店面整体整洁、舒适的服务环境得2分;店内布局合理、功能区设置齐全、药品处方药、非处方药、生物制剂等分类合理规范摆放得4分;经营冷藏药品的有专用冷藏设备得1分。兼营保健品的须设立专区或专柜销售,专区或专柜面积须在经营总面积的30%以下,不符合条件的,扣2分。药品专营店销售保健品等非药品类的,本项不得分。存在销售食品、日用品、化妆品等非药品类商品,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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