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4号)

根据汉滨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康市恒星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对市专营公司瀛湖配送站申请变更后注销的报告》(汉应急字〔2021〕53号),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依法注销安康市恒星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岚河配送站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注销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请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注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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