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汉滨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单位:

      现将《安康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安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安康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建设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根据《安康中心城市 2021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安政办函〔2021〕62 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安排部署 , 以 《 安 康 中 心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工 作 实 施 方 案(2020-2025 年)》和生活垃圾分类建设标准为指导,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不断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知晓
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模式。
二、建设范围
    按照符合实际、富有成效、富有特色的要求,在中心城市范围内选择党政机关、居民社区、居住小区、学校、医院、星级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期暂定为两年(2021 年至 2022 年)。
三、建设内容
    (一)健全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压实责任分工。
    (二)完善管理制度。将示范点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建立日常管理和年度考评等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相关经费,切实保障示范点建设工作有序运转。
    (三)合理配备设施。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配备分类收集容器及相关暂存设施。细化垃圾分类收集、存放、处置等环节流程和制度。加强设施日常管理,定期做好清理维护,做到设施整洁完好、标志标识规范清晰。
    (四)强化宣传教育。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度不断提升。
    (五)推进源头减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管理,倡导低碳生活、文明用餐,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六)富有工作特色。围绕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目标,紧密结合“党建+”、“互联网+”等工作模式,注重方法创新,突出特色优势,培育工作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申报(2021 年 5 月)。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按照年度建设任务(附表 1),组织动员条件较好的单位申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填写《安康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申报表》于 5 月 20 日前报市分类办,经核定后公布。
    (二)组织实施(2021 年 6 月—2022 年 9 月)。各示范点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要求,建立工作机制,配置分类设施,加大宣传引导。在发挥基层党建引领、运用信息化新技术、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厨余垃圾就地处理等方面积极创新,积累经验,着力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模式。
    (三)总结经验(2022 年 10 月—12 月)。及时总结示范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并不断完善。适时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或推进会,交流经验,推出成果、推动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点建设是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力抓手。各牵头单位要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大力支持示范单位、示范企业开展工作,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跟进建立领导联系、定期检查等制度,切实把工作抓出成效。每季度末,将示范点建设进展情况报市分类办。
    (二)强化跟踪指导。示范点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牵头单位要从硬件配置、过程管理、实践活动、机制保障等方面,立足实际情况,对不同行业特点的示范单位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注重突出工作特色和工作实效。市分类办将加大对各示范点建设的指导培训,建立定期检查通报机制,加大过程督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合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加大支持力度。积极争取资金对示范点建设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对示范点建设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授予“安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并组织宣传。对示范点建设工作推进有力的牵头单位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度考核中直接列为优秀等次,并提请在城市创建考核中酌情加分。
    联系人:李胜蓝 联系电话:33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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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分类办1号)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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