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有关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产权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有关规定,安康市中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产权登记的40台建筑起重机械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现给予产权注销,同时要求上述超过规定年限的建筑起重机械停止使用。如要继续使用,须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合格。
附件: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登记表.xlsx
安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
2021年9月6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关于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中心城区创文公益广告宣传设施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23:17:56
增速第一!海尔冰箱斩获印度HT Tech "最佳冰箱品牌"奖
连续18年第一!海尔巴基斯坦空调半年销量超去年全年
央行7月6日开展10000亿元买断式逆回购操作
“AI与网络药理学赋能胃健康研究与转化”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
迈沐智能完成Pre-A++轮融资,金雨茂物数千万战略投资,加速AI+制造智能体多赛道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