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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13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进行监测和评价,其中:汉滨区为国考城市,其余9县(市)为省考城市,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旬阳高新区为市考区域。(详见附件:安康市各县区2021年9月份空气质量环保快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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