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淳化县工业园区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淳化县工业园区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机构

《淳化县工业园区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21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淳化县工业园区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31号)要求,为做好我县工业园区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县第十八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五项要求”和“五个扎实”,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全力推动淳化经济社会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集约用地,产业聚集,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以主导产业为纽带,以技术创新为先导,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长远结合、大小互补的原则,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实现园区产业“特色化、专业化、集群化”,努力把工业园区建设成为渭北新型生态工业聚集区、县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工作安排和实施步骤

(一)创建目标

淳化县创建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深度融入国家战略、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与周边开发区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特色突出的发展格局,成为县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二)认定条件

申请创建的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健全独立运行的管理机构,运行3年以上,面积不超过10平方公里,组成区块不超过3个具有完善的总体发展规划,配套设施完善主导产业特色鲜明,年度主要经济指标位于全省县级工业园区前列。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年度平均值达到以下标准

1.年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年度主导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不低于50%。

2.年度税收收入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3.年度进出口总额(含自营进出口和出口供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4.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境外及省际合作资金)累计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

5.人均劳动生产率和单位土地产出强度高于所在县上年度平均水平。

6.为支持贫困地区及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加快发展,以上认定条件可适当放宽。

)创建程序

1.申请县政府名义,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再由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申请。

2.考察。按照省政府批示意见,省商务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等有关部门现场考察。

3.准备。按照省政府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认定办法,需准备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规划环评、土地集约用地评价、设立用地情况报告、创建资料汇编、宣传视频等方面资料。

4.审核。省发改委、省工信厅负责审核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并出具意见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园区空间规模、国土空间规划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合规审核,并出具意见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组织审查园区规划环评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并出具意见省商务厅负责审核园区主要经济指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并出具意见。

5.论证。商务部门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和专家召开论证会,对园区相关规划和资料进行审核论证。

6.批复。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批复,报国务院备案。

(四)工作任务

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认定审批由省商务厅负责牵头,联合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等部门意见,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政府认定审批。按照创建工作要求,需开展工作包括创建资料汇编、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用地情况报告、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报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等内容。

(五)时间安排

按照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的任务要求,采取“部门联动、压茬推进”的工作组织方式。本次创建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9-11月)编制创建实施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任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组织专人到省级部门对接创建工作具体内容,明确对接的业务部门并做好与相关人员的联系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5月)。根据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要求,委托相关资质单位,编制区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规划环评报告、用地情况报告、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宣传视频、创建资料汇编等材料。初稿基本完成后邀请省专家组来淳化县实地考察调研;成果修改后且由各编制单位申请相应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验收等。

3.申请验收阶段(2022年6月-2022年9月)。邀请省专家组来淳化县进行实地论证验收,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各责任单位对照标准,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资料,巩固提升创建效果,确保早日通过省政府批准设立。

(六)任务分工

按照创建工作的任务要求,采取“统筹安排、集思广益、阶段解决”的工作组织方式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发改:做好与省、市发改部门的对接汇报工作,及时了解审批要求和进展情况;指导园区编制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

工业园区管委会:全面统筹落实创建各项工作,组织完成园区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集约用地评价、设立用地情况报告、创建资料汇编、宣传视频等创建所需资料。

县商务局:做好与省、市商务部门的对接汇报工作,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工作的审核验收、组织论证和审批工作。

财政局:按照创建工作需要,保障经费支持;完成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及增幅等有关财政证明材料。

    工信局:完成与市工信局对接并联系省工信厅园区管理处,及时掌握相关申报要求,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自然资源局:做好与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对接汇报工作,及时了解审批要求和进展情况;协助提供园区用地情况报告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所需资料。

统计局:根据创建工作需要,编制相关统计指标体系,完成相关统计数据及报表;完成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企业利润率等有关统计任务;出具年度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以及主要产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证明。

县生态环境局:做好与省、市环保部门的对接汇报工作,及时了解审批要求和进展情况;完成有关环保任务;协助提供环评工作所需资料。

县招商局: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淳化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业区,办公室主任由管委会主任兼任,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推进。

2.主动对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分工,积极行动,同时加强与省有关归口部门的联系对接,及时汇报了解审批工作进展,时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督查考核围绕创建工作目标和有关评价指标,摸清创建基础,找准差距,加快补齐短板。同时,及时掌握创建工作最新进展,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定期开展工作进展情况考核评估,定期通报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

 

淳化县工业园区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  乔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组长:蒋  苹    县委常委、副县长

        刘恒泽    副县长

 员:葛卫刚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冯军荣    县发改局局长

胡彬发    县财政局局长

张晓光    县工信局局长

上官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小龙    县统计局局长

 可    市生态环境局淳化分局局长

丁国强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杨兵强    县商务局局长

曹晓辉    县招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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