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淳化县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解:淳化县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淳化县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机构:

《淳化县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1



淳化县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1〕1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1〕70号)和《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21〕67号)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扎实推动我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各项工作,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健全税务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税收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淳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要

认真贯彻中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持续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全面实施以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为重点的智慧税务建设,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1.积极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按照《咸阳市“十四五”智慧城市和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依托陕西税收大数据云综合应用台,立足淳化发展实际,加强各类数据的智能归集,打造规模大、类型多、价值高、颗粒度细的税收大数据,拓展“秦税”、智慧稽查等智能应用范围。依法规范税费数据共享,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涉税费数据共用,实施自然人税收管理和社保费、非税收入征收等数据集中。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

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

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

2.落实发票电子化改革任务。上线应用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年全天候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3.有序推进数据共享。依托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健全各部门常态化、制度化税费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税费数据共享工作绩效考核,保障税费数据必要获取。完善税收大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税费数据共享和对外提供,建立税费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税费数据安全。

4.深化大数据和新技术应用。推进税收业务数字化转型,开展税费数据在税收管理、服务、执法和考核等方面的应用,持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税务统计标准与国家统计标准街接,完善税收模型规则算法,提升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精准度。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深入开展经济运行联动分析,建立跨部门、数字化、网格化、动态化的税收经济运行监控体系,重点打造碳达峰、碳中和、区域经济、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的分析拳头产品,更好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社会保险费征收、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应用,持续拓展区块链技术在促进涉税涉费信息共享等领域应用。

(二)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5.维护税费征管秩序。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和地

方税收利益,维护广大纳税人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县政府要加强

对税费征管的组织领导,支持税务部门依法组织收入,防止不当行政干预。税务部门要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规范税收政策管理,完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并查处征收“过头税费”行为。

6.健全地方税费政策措施。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完善相关非税收入政策,配套做好地方税费政策贯彻落实措施。按照《咸阳市税费共治办法》,进一步完善税费部门共治机制,推进税费保障规范化。

7.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度”,推进行政执法网上录入、流转、监督、查询,实现执法公示平台化运转、执法全过程记录系统化管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化实施。推广应用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严格落实《陕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规范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8.持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严格按照税收风险等级实施精准执法,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依法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罚当其责。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开展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税务执法“首违不罚”清单。以问题导向完善税务执法,围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落实支持和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税收征管服务措施。

9.推进税务执法区域协同。落实全国、全省通办涉税涉费事项

清单,扩大跨省、跨市经营企业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推动

内税务行政处罚标准统一,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市区县迁移程序,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

10.加强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不断优化完善税务执法内部风险监控指标,加快推进税务信息系统内控内生化,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落实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制定问题线索移交标准,规范风险提醒法制等部门移交工作。

(三)提供高效智能税费服务

11.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简化税费优惠政策申报享受程序,利用税费政策标签和纳税人标签,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实现简化办理、快速享受、有效监管。

12.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流程。完善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一表集成”和“引导式申报”,基本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推动实现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智能申报服务。2022年底前探索个人所

得税经营所得年度汇算和部分优惠政策自动预填申报,2023年底前

基本实现企业所得税自动预填申报。

13.全面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效能。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容缺办理事项配套制度,持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加强税务部门与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等金

融机构合作,拓展多种缴费方式。落实“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推广“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和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

14.进一步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2022年底前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对高信用级别企业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一申报,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

15.积极推进智能型个性服务。精准提供线上服务,持续优化线下服务,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满足特殊人员、特殊事项服务需求。全面推行重点项目“税务管家”服务,开展全流程、一对一式的精细服务,促进淳化经济高质量发展。

16.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推行涉税争议前置处理,分步实施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机制,提前介入解决涉税争议。拓展税企线上互动渠道,对各类涉税涉费诉求快速响应、及时反馈。开展税务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探索基层税务机关“微权力”监督办法。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监督合力,规范侵犯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利问题认定标准、程序及追责要求,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问责追责力度。

(四)精准有效实施税务监管

17.大力推行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方式。在全面推行实名办税缴费制度的基础上,实施动态“信用+风险”监管方式,健全以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为核心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逐步健全以“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完善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税费服务与监管,及时识别税收风险信息,对重大税收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开展税务稽查。

18.加强重点领域税收风险防控和监管。聚焦逃避税问题多发行业、地区和人群,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风险评估抽查比例,将高风险纳税人列入全面风险核查对象。提高税收数据分析精准度,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特别是纳税信用级别C类以下纳税人的全面风险评估,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大全面风险评估力度,完善预防性制度措施。

19.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托税务网络可信身份体系对发票开具、使用等进行全环节即时验证和监控,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健全违法查处体系,建立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常态化、制度化部门联合查处机制,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精准有效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

优惠等行为。对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查处曝光,相关

企业和个人相关信用记录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五)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20.持续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税银联席会议机制,促进“银税互动”规范深入发展。深化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协作,推动信息交换、联动执法、协同监管、完善税务、财政、公安、商业银行等部门在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等方面的协同措施。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房地产交易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互联网+不动产交易办税等方面的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加强在产排污企业排污许可、排污处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加强农用地转用审批、临时用地审批、违法占用农用地查处、土地损毁、土地复垦、草地类不动产权证发放、农村宅基地审批、已享受优惠政策占地改变用途等信息共享。加强科技管理部门与税务部门协作,深化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和管理协同。

21.持续加强社会协同。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通过行政登记、实名制管理、信用评价等措施,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作用,持续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推进网上和实体纳税人学堂建设,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进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结合宪法宣传周、税法宣传月开展“青少年税法学堂”、税法进校园等活动,提升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水平。

22.持续加强税收司法保障。健全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依托税警协作平台,提升税警协作效能,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实现税务、公安部门案件信息互联互通。健全税警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税务部门主动配合检察机关,查找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税务监管职责的行为

23.持续强化国际税收合作。落实“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立足区位优势丰富税收服务“一带一路”举措。落实稳外资相关税收政策,提高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的便捷性,防范协定滥用风险,为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提供支撑。深化跨境利润水平监控,精准推进反避税调查。

(六)切实强化税务组织保障

24.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强化县税务机构在日常性服务、涉税涉费事项办理和风险应对方面的职责,适当上移全局性、复杂性税费服务和管理职责。结合淳化实际,完善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和岗责体系,建立健全闭环管理机制。科学配置人力资源,调优配强风险管理、税费分析、大数据应用等领域工作力量

25.加强征管能力建设。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完善县税务局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税务系统领军人才、各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及各类人才库建设。应用“学习兴税”平台,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模式,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税务执法队伍。

26.实施绩效考核评价。按照税务系统统一部署,推动绩效管理渗入业务流程、融入岗责体系、嵌入信息系统,提升税务执法等方面的自动化考评水平。完善税务系统个人绩效考评办法,将法制素养和依法履职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整合优化结果运用,促进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淳化县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专班,由政府主管长担任组长,政府办公室有关副主任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见附件),统筹协调推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各项工作。工作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税务局,具体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

作,承担与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

(二)健全保障体系。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融入全“十四五”规划统筹实施,按照税务系统实行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要求,在依法依规征税收费、落实减税降费、推进税收共治、强化司法保障、深化信息共享、加强税法普及等方面提供支持,加大对税务部门人员调配、考核奖惩、教育培训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科学统筹,切实加强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经费保障。

(三)从严督促检查。在税务领域深入推行“好差评”制度,促进执法方式持续优化、征管效能持续提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定期对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严格做到“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鼓励广大干部支持参与改革,保障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各

项工作平稳有序、落地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税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政策法规、改革措施的解读,鼓励探索创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好做法,协调相关单位及新闻单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附件

 

淳化县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专班

 

组  长:杨  博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宋春林    县政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吴  兴    县税务局局长

成  员:王  伟    县发改局副局长

赵雷腾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  波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昭维    县审计局副局长

李博荣    县司法局副局长

梁  涛    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晓鹏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恒清    县住建局副局长

候国柱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韩  冰    县卫健局副局长

张晓康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晓静    县工信局副局长

李小存    县民政局副局长

仇卫芳    县统计局副局长

宁  飞    县水利局副局长

张  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任小健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张  瑛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  勇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小江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田英文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寇  勇    县医保局副局长

马  岩    县税务局副局长   

党  参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第五东东  县养老经办中心副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县税务局局长吴兴同志兼任。工作专班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人员自行替换,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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