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窦唯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窦唯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挂职时间自2021年11月起,挂职期为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任字〔202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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