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瀛湖生态旅游区规划管控范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瀛湖文化旅游景区总体规划》《瀛湖生态旅游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镇村改革变化实际和区域发展建设情况,经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七次常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对瀛湖生态旅游区规划管控范围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瀛湖生态旅游区规划管控区,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不再履行原规划管控区内的管理权限及职责。按照安编发〔2015〕10号文件精神,瀛湖生态旅游区规划管控区撤销后,原管控区内涉及规划审批、国土管理、开发建设等与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发展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由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所辖镇办按职责职能办理。

  二、将双龙镇双龙社区、新华社区、谢坪村和瀛湖镇王岩村、火星村划入瀛湖生态旅游区规划核心区范围;将吉河镇马坡岭社区调出瀛湖生态旅游区规划核心区范围。核心区以行政村为最小划分单位,整村划入。

  调整后的瀛湖生态旅游区规划核心区范围涉及汉滨区6镇(办)20个村(社区)1个林场。具体名单为:

  新城办:程东村、红旗林场。

  流水镇:流水中心社区、河心村。

  瀛湖镇:天柱山村、瀛湖社区、阳坡村、湖心村、洞桥村、桥兴村、郭家河村、清泉村、南溪村、王岩村、火星村。

  吉河镇:吉河坝社区、高水社区。

  县河镇:牛岭社区。

  双龙镇:双龙社区、新华社区、谢坪村。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2


  公文PDF原件:安政发〔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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