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武县不动产登记局公告
长不动产登告字(2022)第 03009 号
根据咸阳秦博新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依据长武县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意将坐落于扶苏路以西,实验小学以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公司,经资料审查,符合登记要求。现予以公告:
该宗地位于扶苏路以西,实验小学以北,面积32924平方米,权利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四址:东邻扶苏路;南邻北关七组预留地、实验小学;西邻北关七组预留地;北邻北关七组农用地。
初步确定该宗地土地权利人为咸阳秦博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查报告。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法办理注册登记,颁发证书。
长武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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