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市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及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换发工作要求,现就到期换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残疾人证有效期为10年。2011年12月31日前签发的残疾人证及2012年12月31日前签发的残疾人证均予换发。
二、时间地点
从即日起,到期换证人员前往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政务大厅残联窗口申请办理。
三、所需资料
换证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1张复印件,两张2寸白底免冠彩照及电子版(像素358*441,10K-150K,分辨率350pdi ),原残疾人证一并交回。
四、注意事项
1、2011年12月31日以前签发的残疾人证必须在2022年6月底前换发结束。
2、2012年12月31日以前签发的残疾人证必须在2022年12底前换发结束。
3、逾期不换发残疾人证的县残联将一律注销残疾人证,并联合县民政部门停发相应补贴,造成的其他后果由残疾人自己承担。
咨询电话:029-34290468
长武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2月15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