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飞播造林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生态建设步伐,扩大森林资源总量,近期将进行飞播造林,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结束。

二、范围:豳风街道李前村,韩家镇店子头村、枣林村、闫家河村,太峪镇新堡子村、张村,水口镇白土社区。

三、飞播造林期间,播区范围内不得放火、放烟,不得放风筝、放孔明灯、悬挂大型气球,不得对空鸣炮、鸣枪,不得空中滑翔飞行,不得对空镜面反射,不得开启高频电台。

四、飞播之日起5年内,播区全面封禁,严禁人畜进入,禁止开荒、放牧、采药、采矿、烧荒、狩猎、砍树、取柴、取石、取土等行为,禁止人畜采食种子,严防中毒。

五、对违反本通告,影响飞播作业的,由市林业局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封禁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彬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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