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阳县消防救援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泾阳县消防救援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泾阳县消防救援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高消防装备实战水平,全面提振消防安全综合保障效能,提升火灾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满足社会公众消防安全需求,实现全县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咸阳市消防救援能力建设提升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通过实施消防能力建设提升计划,着力提升社会消防事业发展水平。到2025年,全县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更加牢固,抵御火灾风险能力显著增强,为奋力谱写泾阳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消防救援装备建设。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陕西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和《咸阳市消防救援能力建设提升计划》,结合我县消防车辆装备现状。加强主战攻坚、安全防护、战勤保障类装备器材建设,提高灭火救援作战和社会重大安保任务实战能力。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部门专项预算并于当年3月15日拨付至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装备评估结果,提供装备采购清单,报省市消防救援部门,实行总队级统一采购。

(二)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根据《陕西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咸阳市消防救援能力建设提升计划》要求,大力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行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工资待遇标准一体化,严格按照《陕西省消防救援队伍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陕财办建〔2021〕119号)要求,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10.5万元/人/年,政府专职消防文员8万元/人/年标准执行(详见附表3),所需经费由县财政部门予以保障。根据《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纲要》和《陕西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关于战勤保障实体化运行工作要求,3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10名驾驶员(A1照2名,B照以上8名),1名机修工,1名车辆维修工,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7名消防文员,3名摄像采编人员,有效补充消防应急救援力量,随缺随补,所需经费由县财政部门足额保障。

(三)加强智慧消防建设。根据《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框架(2018-2022年)》《陕西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陕西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将“智慧消防”纳入《咸阳市“十四五”智慧城市和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建设火灾智能监测预警系统、监控监测应急指挥、消防安全监管等平台建设,创新“互联网+监管”模式试点工作,搭建“咸阳消防物联网监控云平台”;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单位接入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提高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该项目列入县政务信息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中,报县发改局立项,根据项目建设相关要求申请专项资金。

(四)加强消防救援站建设。为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结合我县实际,大力加强消防站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消防站数量不足的问题,全面提升我县抵御火灾能力,实现消防救援力量全覆盖。一是云阳镇小型消防救援站4月底前完成投勤投用;二是安吴镇、王桥镇、三渠镇的小型消防救援站完成选址并开工建设;三是兴隆镇、口镇、中张镇、桥底镇的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设有序推进。县财政部门将投勤经费、车辆器材装备、人员经费列入部门预算。项目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供队站建设技术标准,各镇政府负责选址,住建部门负责施工,高效实施。

(五)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能力建设。根据《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强应急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扩展群众获取消防知识的渠道和途径,推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供技术标准,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策划、上报、入库,住建部门负责施工,倒排工期,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六)完善消防职能机构建设。为加强我县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设立泾阳县镇(街道)、村(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村(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在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均设立主任、副主任及成员,并明确工作职责,2022年5月底完成实体化运行。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发展消防救援事业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全面加强对消防救援工作的领导,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增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消防救援器材装备水平,筑牢消防救援工作基本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细化分解任务。要根据消防能力建设提升计划,对消防救援装备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智慧消防建设、队站建设和社会化消防宣传能力建设等重点任务,逐年细化分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采购管理,对需要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每一个项目、每一分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强化督促检查。要将此项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督促检查消防能力建设提升计划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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