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政办发〔2022〕6号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乾政办发〔2022〕6号

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城关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暨春季动物疫病防控现场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防疫工作紧迫感

春季是重大动物疫病高发的季节,畜禽补栏调运频繁、候鸟向北迁徙等途径传播疫病的风险持续加大,动物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各部门要科学研判防控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性,严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畜牧业生产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持续抓好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关键措施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继续认真落实非洲猪瘟各项防控措施。

(一)有效开展疫情监测排查。各镇办、县农业农村局要继续深入开展专项监测排查行动,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和异常死亡的生猪加大监测力度。要加大对辖区内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交易市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部位排查巡查力度。严格规范疫情报告制度,强化疫情举报核查,确保疫情早发现、早处置,防止扩散蔓延。

(二)严格生猪产品调运监管。县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要切实加强调运监管,严格限制风险猪群移动,控制生猪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强化生猪产品调运差异化管理,落实运输工具备案制度。县市场监管局要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相关猪肉产品现场排查工作,坚持追根溯源,问题倒查,确保我县市场供应猪肉安全可靠。

(三)做好餐厨剩余物常态化监管。对养殖场泔水喂猪排查情况进行“回头看”,坚决查处泔水喂猪违法行为。县城市管理局要加强源头治理,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落实收集、存储、投放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处理规范,去向可查。

(四)加快推进无疫小区创建。各镇办、县农业农村局要继续加强对辖区规模养殖场、种猪场,技术指导和防疫监督管理,扎实落实防控措施,统筹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选择生物安全水平较高的大型规模化养殖企业,示范建设一批无非洲猪瘟小区,要加大无疫区、无疫小区创建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

三、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今年,我县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从3月10日全面启动,力争4月30日全面完成;秋季集中免疫工作从9月10日全面启动,力争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陕农办发〔2022〕  8号)要求,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任务。

(一)明确免疫政策。全县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继续实施强制免疫,对猪瘟、新城疫、狂犬病实施全面免疫。对牛羊布病开展监测净化工作。坚持实行分类指导,散养户集中免疫、定期常态化补免,规模养殖场按程序进行免疫。要求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在集中免疫工作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组织开展免疫效果抽样监测评价,查漏补缺。每季集中免疫结束后,市农业农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防疫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测形式,对我县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进行评价。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要求,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等形式,明确任务和具体要求,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确保免疫工作落到实处。

(三)保障物资供应。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全县免疫计划,科学测算,及时组织,保证疫苗供应。要建立健全疫苗供应、监督管理、报废和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强疫苗运输和保存管理,明确疫苗管理责任,做到计划科学、供应及时、使用合理、台账明晰,避免疫苗浪费和效价降低,保障免疫质量和效果。在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及时核查疫苗使用数量等情况。

(四)确保政策落实。今年全县规模养殖场(户)全面推行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各部门深入领会新政策、新要求、新任务,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方案,按照“场户自愿、程序规范、据实核算”的原则,稳步推进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要加强对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和养殖场(户)的政策宣传,特别是在强制免疫疫苗购买、免疫抗体检测、疫苗补助申领等方面,强化培训和服务指导。要把实施强制免疫作为出具产地检疫证明的重要前提,监督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要深入开展防疫督促指导工作,加大规模养殖场户的免疫抗体检测力度,对抗体水平不达标的,及时按规定责令补免或取消补助申请资格。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春季动物防疫督导和防疫效果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四、健全长效机制,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

(一)推进实施区域净化策略。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奶牛布病、结核病“两病”净化试点经验,持续推进净化工作。要继续推进关中地区奶山羊布病净化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奶山羊布病无疫小区、无疫区建设。

(二)不断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农业农村部门主动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定期联席会商,研判形势,研究问题。对卫健部门通报的人感染人畜共患病情况,主动做好畜间疫情排查、流调和紧急免疫等工作,对检出的阳性畜或病畜,要按规定扑杀并无害化处理。

(三)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积极引导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环节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防护,严禁随意丢弃、出售、屠宰、加工和食用病死动物,大力宣传病死、死因不明、来源不清动物的潜在危害和相关处理规定。同时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省内外人畜共患病疫情动态,科学应对舆情信息,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疫情,有效加以防范。

五、加强应急储备,规范处置程序

各单位地要不断健全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应急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规范动物疫情报告程序,落实举报核查制度,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核查、早处置,消除疫情隐患。要密切关注重点区域动物不明原因死亡现象,一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要科学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按规定程序送检、报告,并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网络编辑:[刘保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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