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发〔2017〕1号
各镇人民政府(社区),普集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为了严格工作程序、提升工作标准、提高工作效率,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工作程序
(一)严格文件审签程序。县政府工作部门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文件,须经拟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送政府办分管副主任,由分管副主任核稿后签发至有关领导审签。
(二)严格方案审批程序。镇办(社区)、县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重要事项制定的工作方案,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审核、签字,然后送分管副县长审阅,由分管副县长根据工作需要签发至有关领导审阅。工作方案最终确定后,一般不能变动。如有变动,必须按程序及时反馈有关领导,避免因程序履行不到位出现纰漏。
二、提升工作标准
(一)县政府、县政府办制发的文件,由拟办单位负责起草,必须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每一位签字人都必须认真审核,如文稿质量不符合要求,予以退回。
(二)镇办(社区)、县政府工作部门拟定的工作方案,必须要求明确、任务具体、内容成熟,一次性将事项安排到位,不得随意增减工作内容。
(三)镇办(社区)、县政府工作部门需要提交县政府研究确定的事项,必须深入调研、充分论证,提出的意见必须切实可行、便于操作。
(四)县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的和县政府领导分管的市考指标,在全市考核中排名后三位被挂黑牌的,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工作部门要向县委、县政府说明原因并作出检查。
三、提高工作效率
(一)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决定的事项,各镇办(社区)、县政府工作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快节奏、高效率推进,按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不能得过且过、四平八稳、拖拉等靠。
(二)县政府领导安排的工作事项,政府部门须在一日内完成上报;如情况复杂难以一日内完成的,须向政府领导提出工作时限,经同意后按时完成。政府部门报送至政府领导的工作方案须在一日内退回,如领导出差或外出开会、下乡,须通过电话、邮件、信息、微信等方式及时汇报,政府领导须及时批示或反馈。
(三)县政府各领导对于承担的工作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遇到困难要想办法加以克服,千方百计保证工作效果和质量。
(四)县政府各领导及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相互支持、相互补台,全力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确保每项工作有安排、快落实、早见效。
武功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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