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统一安排部署,秦都区民政局、公安秦都分局、公安彩虹分局、公安高新分局决定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材料邮寄地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未经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等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二是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

二、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社会各界和媒体在宣传报道社会组织成立备案、开展各项活动和刊登社会组织广告时,应事先确认社会组织的合法性。查询途径如下:一是通过民政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二是通过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三、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信件、面谈等方式及时举报。

1.举报电话:029-33229178

2.举报邮箱:469826672@qq.com

3.举报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渭阳中路1号 秦都区人民政府326室

咸阳市秦都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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