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已经2020年第1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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