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上市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至8,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8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内,需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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