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近日,省工信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省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企业自主申报,现就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根据自愿原则自主申报。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初核和推荐工作,对申报企业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已列为工信部和我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二、新申报和参加复核的企业,通过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http://tdpy.smesd.com.cn/,技术支持:0531-88985569、67800252)相应申报窗口(5月9日至5月16日开放),在线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填写并打印《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见附件2)或《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见附件3),并参考“佐证材料”(见附件4)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及时提交所在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三、时间及报送要求。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申请书所列指标(7项必备指标和6项可选指标)进行初审核实,于5月17日前完成线上推荐,并于5月1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企业申请书(以上均需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佐证材料报送PDF版(原件扫描、每家企业1个文件)。
四、对申报企业是否“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严格把关,查证结果体现在上报意见中。
五、数据动态更新。各区县要组织有效期内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5月底前集中更新一次数据(包括2022年度“第一季度”和“上半年预测”有关情况),准确勾选企业所属优质中小企业类型,于5月27日前将系统导出的本区县汇总表(包括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EXCEL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
联系人:李丽 66605744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3.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doc
5.推荐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复核汇总表.doc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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