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瞪羚”“独角兽”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工信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为抓好省工信厅通知落实,现就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满足《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7号)所列条件。其中,企业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调整为不低于5%,其他条件不变。2018年认定的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复核,参加复核条件与新认定条件相同。

本年度重点支持领域:主导产品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属于工业“五基”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关键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和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二)申报方法

企业根据自愿原则自主申报。各区县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初核和推荐工作,对申报企业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已列为工信部和我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1.企业申报新申报和参加复核的企业,通过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http://tdpy.smesd.com.cn/,技术支持:0531-88985569、67800252)相应申报窗口(5月9日至5月16日开放),在线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系统将从“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自动提取部分数据,企业须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或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提交审核。完成在线申报后,企业填写并打印《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或《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见附件2),并参考“佐证材料”(见附件3)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及时提交高新区科工信局。

各申报企业完成线上申报并审核无误后,请于5月16日前将加盖公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企业申请书(以上均需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电子版一式一份),佐证材料需报送纸质材料两份(企业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分开装订),同时报送PDF版(原件扫描),报送高新区科工信局资配科。(创业火炬广场F座1026)

2.注意事项。申请书中所有数据(人数除外)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2022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8号)所列条件,以省重点支持发展的“十强”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产业企业为主。国家垄断行业企业以及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行业企业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关于公布2018年度山东省瞪羚企业(第二批)名单的通知》(鲁工信中小〔2019〕11号)中公布的企业可申请复核,参加复核条件与新认定条件相同。

本年度重点支持领域: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已完成股改、准备上市或三年内有上市计划(包括已提交上市申请、进入辅导期或列入省重点上市辅导计划);或在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山东省42条标志性产业链强链补链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重点工程中承担重点任务;或在抗击疫情、数字经济发展、5G应用、数字化赋能、绿色发展等方面贡献突出,得到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肯定和表彰;或属于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新技术发展的平台类、模式创新类企业。

(二)申报办法

申报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同意后牵头组织。按照企业自主申请、各区县工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查把关并遴选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审的程序进行。

1. 企业申报。新申报和参加复核的企业,通过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http://tdpy.smesd.com.cn/,技术支持:0531-88985569、67800252)相应申报窗口(5月9日至5月16日开放),在线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系统将从“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自动提取部分数据,企业须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或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提交审核。完成在线申报后,企业填写并打印《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书》(见附件5),与其他佐证材料一同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准备PDF电子版;一份单独的申请书(附件5);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6)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

各申报企业完成线上申报并审核无误后,请于5月16日将以上材料报送高新区科工信局资配科。(创业火炬广场F座1026)

2.注意事项。申报瞪羚企业的佐证材料中需体现2018年财务数据,如2019年审计报告中可看出2018年数据,可不再提供2018年审计报告,如无法看出需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书中及附件6中所有数据(人数除外)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有关要求

1.数据动态更新。目前,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已完成阶段性建库工作,下一步将不断优化、完善、发掘各种服务决策、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功能。请有效期内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5月20日前集中更新一次数据(包括2022年度“第一季度”和“上半年预测”有关情况),准确勾选企业所属优质中小企业类型。

请各申报企业严格时限要求,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推荐和申报材料,过期将不予受理。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瞪羚”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撤销。

 

联系科室:科工信局资配科

联系人:季翠翠  代东雪

联系电话:3583669

 

附件:

1.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2.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

3.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供参考)

4.推荐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复核汇总表

5.2022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书

6.2022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审核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1-6.rar

高新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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